202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于11月7日、8日举行,结合我省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度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人社厅函〔2026〕6号)和《关于202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〔2026〕35号),202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于11月7日、8日举行,结合我省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省委人才发展局、省消防救援总队共同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;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报名资格核查工作;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考试考务工作。
(一)考试科目:《消防安全技术实务》(客观题)、《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》(客观题)和《消防安全案例分析》(主观题)(详见附件1)。
(二)成绩管理: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(级别为考全科)的应试人员,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;参加2个科目考试(级别为免一科)的应试人员一定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,方可取得资格证书。
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公安部《关于印发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〉和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2〕56号)规定执行。报考级别分为“考全科”“免一科”2个类别(报名条件详见附件2、3),报考人员应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考试。
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。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,并按有关要求对不实承诺进行处理。
考试收费标准依据《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琼价费管〔2015〕265号)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,主观题每人每科60元,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。 报名成功后,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。
(二)成绩公示。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“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”和“海南省公共招聘网”(进行公示。
(三)考试合格的考生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携带以下材料到省消防救援总队进行报名资格复核。
1.考试报名表(一式两份,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);
逾期不进行资格核查或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,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停发证书。如有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,存在不实承诺行为,其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、证书无效,不诚信行为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。失信报考人员信息将通知其所在单位,并视情况向社会发布。
报名资格复核地址: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170号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号楼508办公室政策法规处。 八、考试有关事项
(一)应试人员需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相关须知事项,提前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。
(二)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、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,两证缺一不可。考试开始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;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、离场。
(三)考试结束后,采用技术方法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,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。对有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,将严格按《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)处理。构成犯罪的,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。
(二)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咨询电线:00-12:00、14:30-17:30(节假日除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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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2026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(时间+条件+入口) - 海口本地宝
202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于11月7日、8日举行,结合我省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度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人社厅函〔2026〕6号)和《关于202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〔2026〕35号),202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于11月7日、8日举行,结合我省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